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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报警规则

最近更新时间2023.09.14 12:27:32

首次发布时间2023.01.09 20:08:21

本文介绍如何通过控制台配置报警规则。您可以基于监控项设置对应的报警规则,以便在出现异常时能够及时感知、快速处理问题。

前提条件

操作步骤

  1. 登录边缘计算节点控制台

  2. 在左侧导航栏中,选择边缘监控 > 报警规则

  3. 报警规则页面,单击创建报警规则

  4. 创建报警规则页面,参照下表进行报警规则信息设置。

    配置项

    描述

    监控模块

    选择监控模块。

    子模块

    选择子模块。

    • 监控模块设置为边缘计算节点时,子模块可以设置为基础监控操作系统监控。选择基础监控时,该规则作用于基础监控数据。基础监控数据指的是边缘实例上报的数据。基础监控数据的采集不依赖Agent。选择操作系统监控时,该规则作用于操作系统监控数据。操作系统监控数据指的是通过Agent采集的边缘实例的操作系统数据。
    • 监控模块设置为边缘网络时,子模块可以设置为四层负载均衡七层负载均衡弹性公网IP、或NAT网关

    规则范围

    选择报警规则作用的范围。

    • 监控模块设置为边缘计算节点时,您可以通过设置区域、城市、运营商、节点、边缘服务和实例名称来指定规则作用的范围。
    • 监控模块设置为边缘网络时,您可以通过设置实例名称和监听器等筛选项来指定规则作用的范围。

    报警联系组

    选择接收报警信息的联系组。您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联系组。

    报警频率

    设置报警频率,即多长时间触发一次报警。

    高级配置

    可选。设置报警的生效时间。在设置的时间段内,报警规则生效。

    规则名称

    输入报警规则名称。同一火山引擎账号下的报警规则名称不能重复。

    规则定义

    设置报警规则中的监控项及报警触发条件。当设置的监控项满足触发条件时,将触发报警。

    描述

    可选。输入报警规则的描述信息。

    添加规则

    支持单击 + 添加多条规则。

  5. 单击确定。报警规则创建完成,并显示在报警规则列表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