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挂载服务后,挂载服务集群作为独立的存在,可以为其绑定一个或多个 vePFS 文件系统,绑定完成后,挂载服务集群中的计算节点才能完成数据的访问与存储。
限制项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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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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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PFS 文件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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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载服务 | 创建挂载服务后,系统会自动创建 3 个 ECS 文件系统,用于管理客户端集群,请勿修改管理节点的初始密码并保证文件系统可正常登录。 |
版本号 | 仅支持绑定版本号前两位小于等于挂载服务版本号的文件系统,例如 |
登录 vePFS 控制台。
在顶部菜单栏,选择目标文件系统所在地域。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文件系统 > 挂载服务。
在目标挂载服务的操作列,单击绑定文件系统。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设置如下参数。
参数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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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系统 | 在下拉列表中选择需要绑定的文件系统名称。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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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载路径 | 设置 vePFS 文件系统默认挂载目录,如不填,则默认为文件系统 ID。 注意 如果您需要设置自定义挂载路径,父目录必须是已存在的目录且子目录未被创建。 |
设置完成后,单击确定。
注意
挂载服务绑定文件系统需要一定时间,请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