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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群扩容

最近更新时间2022.11.18 16:16:49

首次发布时间2022.03.04 23:10:38

在容器服务中,通过为集群新增 Worker 节点或将已有的云服务器(ECS)实例添加到集群的方式,达到为集群扩容的目的。

使用限制

  • 通过新增节点或添加已有节点时,均支持添加 按量计费包年包月 类型的节点。

    说明

    其中新增节点时,包年包月 类型的节点目前为邀测功能。如需使用,请提交申请。详细操作,请参见 如何申请使用邀测功能?

  • 请在集群的配额范围内进行扩容。若配额不足,可申请扩充配额。详细的操作和说明,请参见 使用限制

新增节点

通过新增节点的方式为集群扩容时,有如下两种方式:

  • 自动扩容:为集群配置弹性伸缩规则,以 CA(Cluster Autoscaler,集群弹性伸缩)方式为集群自动扩容。
  • 手动扩容:支持如下两种手动扩容方式新增节点,从而达到为集群扩容的目的:
    • 为已有的自定义节点池添加节点:此方式新增的节点会继承已有节点池的计费方式、计算规格、系统配置、安全组配置等。
    • 创建新的节点池:创建节点池时,节点池中最少需要有一个节点,因此可通过该方式新增节点,从而达到为集群扩容的目的。

两种方式新增节点的详细操作,请参见 新增节点

添加已有节点

容器服务提供默认节点池(vke-default-nodepool),支持将已有的云服务器实例添加到容器服务集群的中,作为集群的节点,实现为集群扩容的目的。详细操作,请参见 添加已有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