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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产品和服务条款

最近更新时间2024.02.22 15:30:09

首次发布时间2022.03.16 12:07:14

【第一部分】数据库产品和服务专用条款

1. 专用条款的适用性

1.1 本专用条款适用于您向火山引擎订购或(和)使用数据库产品和服务(“服务”)。

1.2 一旦您订购或(和)使用了本服务,本专用条款将与(1)《产品和服务协议》,(2)服务订单,(3)服务规则,(4)服务等级协议和(5)火山引擎官网公示的《网站服务条款》《隐私权政策》共同构成您与火山引擎之间就订购和使用服务的完整协议。

1.3 本专用条款未明确约定事项,将遵照您与火山引擎订立的《产品和服务协议》的约定。

2. 定义与解释

2.1 除非本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如下术语具有本款所规定的含义:

数据库产品和服务”:是指火山引擎基于技术积累和基础资源面向不特定用户提供的数据库服务,包括火山引擎在其网站公布并不时更新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

业务内容”:是指您利用本服务进行计算,存储的和/或处理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网页、网站、移动App、SDK、安装包文件、数据,以及其他文件和信息。

2.2 其他在本专用条款中使用但未加定义的术语,具有产品和服务协议所约定的含义。

3. 服务费用

3.1 本服务的收费将根据您选定的服务规格和计费方式计算。具体以《订购表或产品/服务订单》/《数据库产品/服务线上计费结算规则》约定的条款为准。

3.2 服务试用说明。您在试用期内开通产品和服务的,无需向火山引擎支付费用。试用期限具体以火山引擎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在试用期间《服务等级协议》将不适用。本服务的任何免费试用(包括产品内测或公测试用)或免费功能和服务不应被视为我们放弃后续向您收费的权利。具体以火山引擎官网公示的或您与火山引擎签署的《产品和服务测试协议》的约定为准。

4. 服务开通和使用期限

4.1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如果您以预付费方式订购服务,本服务将在您按照约定支付预付款后开通,使用期限自您支付之时起算,至您所订购的服务被消耗完毕或您订购的服务的有效期(如有)届满为止(以二者早发生为准)。您应在所订购的服务的有效期内将相应的服务用量使用完毕,如有效期届满,您已订购但未使用完毕的服务用量将自动作废。

4.2 如果您以后付费方式订购服务,本服务将在服务订单所载明的开通日期开通,直至服务订单载明的使用期限届满或本服务根据服务和产品协议或本专用条款被提前终止时止。

5. 服务期及续期

5.1 本协议所约定的火山引擎提供的服务之服务期自服务开通日起计算,直至双方约定的使用服务最短期限止(以下简称“服务期”)。服务期详列于订购表或服务订单内。

5.2 火山引擎将在服务期届满前提前通知您,由双方就是否续签新的服务协议进行协商。如果双方未能在服务期届满前续签新的协议,您可以在服务期届满日前以书面形式请求续展您对服务的访问权限并列明具体服务延展期届满之日期。该等请求一经火山引擎接受,您对服务的访问权限将基于本协议的条款而逐月延展,至多三(3)个月(“延展期限”)。在延展期限内,火山引擎将按本协议订购表或服务订单约定的服务费率向您按月开具账单。

5.3 若您在服务期届满之日前既未续签协议,亦未请求续展服务并经火山引擎同意的,则服务将在服务期届满之日终止。

6. 使用规则

6.1 本服务仅限于您自行使用,您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包括您关联公司)免费或收费提供、转租、转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否则火山引擎有权立即终止提供服务。

6.2 如果您利用火山引擎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或非经营活动依照适用的法律需要获得政府机构的许可或批准的,您应获得并维持该等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如您开办了多个网站,须保证所开办的全部网站均获得政府机构的许可或批准;
(2) 如您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必须办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在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
(3) 如您网站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还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取得经营性网站许可证;
(4) 如您提供BBS等电子公告服务的,也需根据适用的法律要求备案或获得相应批准;
(5) 如您经营互联网游戏网站的,您应依法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 如您经营互联网音、视频网站的,您应依法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7) 若您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或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适用的法律须经有关政府机构审核同意,并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
(8) 您进行经营或非经营活动需要获得的其他政府机构许可或批准。

火山引擎有权按照本协议及附件约定要求您提交其已经获得和维持的上述许可或批准之原件供火山引擎审查,并提交复印件(加盖您公司公章)供火山引擎留存。您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6.3 特别提示您,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您承诺并确认您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您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火山引擎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6.4 您理解并同意,您将遵守《火山引擎信息与网络安全规则》(“安全规则”)的约定。如您违反安全规则或本协议中任一项承诺与保证的,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协议签订时不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履行相关手续,或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丧失全部或部分资质许可的,火山引擎有权暂停提供服务,并要求您在限期内改正。如您在限期内未改正的,火山引擎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火山引擎的相应损失。

6.5 火山引擎仅负责操作系统以下的底层部分及火山引擎提供的软件的运营维护,即服务的相关技术架构及火山引擎提供的操作系统等。操作系统之上部分(如您在系统上安装的应用程序)由您负责。此外,您自行升级操作系统可能会造成宕机等不良影响,请把握风险并谨慎操作。

6.6 您不应大量占用,亦不得导致程序或进程大量占用火山引擎的云计算资源中服务器内存、CPU或者网络带宽资源,给火山引擎平台或者火山引擎的其他用户的网络、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产品或服务等带来严重负荷,影响火山引擎云计算资源及网络与国际互联网、与特定网络或服务器及与火山引擎平台内部网络的通畅联系,或者导致火山引擎平台服务或者火山引擎的其他用户所在的服务器宕机、死机或者用户基于火山引擎平台的产品或服务不可访问等。

6.7 火山引擎保证在服务期内,依照适用的《服务等级协议》向您提供每项服务。就本保证您可获得的违约救济规定在适用的《服务等级协议》中,该等救济是您对火山引擎在本协议项下所作保证而享有的全部违约救济。

6.8 您应为您的业务内容负责,如果因为您的业务内容导致火山引擎被任何第三方索赔的,您应当为火山引擎提供辩护,赔偿火山引擎因此遭受的损失,并使火山引擎免受损害。

6.9 您理解并同意,当您选用服务为按流量计费的,您应在火山引擎规定的常规峰值带宽内使用流量(即便您为流量付费)。如您使用流量的峰值带宽超过该等常规峰值带宽,火山引擎有权根据自己的合理判断,对您的流量或峰值带宽进行限制或暂停提供本服务,由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此等情况下,如果经过您和火山引擎的协商,在您同意按照火山引擎公布的标准就超出常规峰值带宽的流量支付相应费用的前提下,火山引擎将解除对您实施的限制或暂停。为免疑义,您可与火山引擎事先协商并在经火山引擎书面同意后,而超出常规峰值带宽(但仍受限于火山引擎另行书面同意的最高峰值带宽)使用流量。

6.10 如果您的业务存在大规模流量突增(业务突发增长大于等于上月计费的30%)的需求,您应当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火山引擎并获得火山引擎的书面确认,否则因此造成的服务可用性影响,火山引擎不承担责任。

6.11 您理解并同意,为了优化客户体验、完善服务内容,我们保留随时修改、调整、增强本服务一项或多项功能的权利,并有权要求您使用最新更新的版本;我们保留随时终止提供本服务中一个或多个服务类型的权利。

6.12 您理解并认可,火山引擎将为您提供基于某些服务的安全防护以及管理与监控的相关功能及服务(如“云监控”),尽管火山引擎对该等服务经过详细的测试,但并不能保证其与所有的软硬件系统完全兼容,亦不能保证其软件及服务的完全准确性。如果出现不兼容及软件错误的情况,您应立即关闭或停止使用相关功能,并及时联系火山引擎,获得技术支持。

6.13 您理解并认可,火山引擎服务仅授权您自用,火山引擎某些服务可能具备账户授权管理功能,即您可将您对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操作权限授权给您指定的一个或多个被授权账户,在此情况下,任一被授权账户下进行的所有操作行为,均将被视为您通过本人账户所进行的行为,都将由您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服务费用。

【第二部分】数据库产品/服务线上计费结算规则

1. 计费概述

1.1 充值订购:您在使用火山引擎产品或服务前,需按平台支持的支付方式和币种(人民币)提前预充值,以订单方式订购。任何情况下,您均应按开通、购买某项产品或服务时接受并同意的相关规则按时付款。若您以线下协议的方式开通、订购产品或服务的,具体计费结算规则以线下协议约定为准。无论以何种方式计费或付款,付款主体应与您向火山引擎申请产品或服务使用的在本平台注册或实名认证的账号主体名称一致,您理解并同意,如因付款主体与认证主体不一致导致任何金融合规问题,您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造成的火山引擎及火山引擎关联公司的一切损失。

1.2 支付方式:您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线下银行对公支付等方式向火山引擎进行预充值(为保证产品或服务的持续性,如您选择线下支付费用的,应预留合理时间,火山引擎核实到账情况后完成您的账号充值)。您可直接使用预充值款项向火山引擎支付产品或服务费用。您有义务及时支付您的到期费用,且需注意及时补足账户余额,以确保您订购的产品或服务的持续使用。如您不再使用,您应及时关闭或终止相关产品或服务。

1.3 您在火山引擎账户中充值余额如有提现需求的,可在控制台提交工单,我们将及时协助为您进行相关处理。

1.4 账单、使用量、规格、服务开通和截止日等以火山引擎系统记录为准,您可通过控制台查询。

2. 价格及费用

2.1 产品或服务具体详细的扣费规则将在订购页面、火山引擎网站的产品相关页面予以列明公示,且以公示的当时有效的计费模式和标准计费。

2.2 您可自行选择具体服务类型并按列明的价格予以支付。您可选择预付费或后付费的服务。

2.2.1 预付费是先付费后使用,即按包年包月、资源包计费。您可通过预充值账户余额直接下订单购买,或通过我们支持的支付方式直接下订单购买,下单时扣费。足额付费且成功订购后,火山引擎开始为您提供服务。

2.2.2 后付费是先使用后付费,即按量计费。开通服务后立即为您提供服务。根据服务计费规则,按小时、天或月等周期为计费周期,按1个计费周期实际使用量计费出具账单,并按账单金额直接扣减您的火山引擎账户余额。

2.3 报价调整:您理解并认可,服务期内火山引擎可能酌情调整报价及计费,请以产品/服务相关页面最新公布的内容为准。您在火山引擎官网发布相关产品/服务计费调整的公告生效日期之后下单的预付费或后付费产品/服务,将按调整后的计费方式进行计费。如您不同意前述计费调整,您应立即停止使用产品/服务,如您继续使用相应产品/服务,则应视为您理解并同意按公司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及方式支付相应费用。

2.4 计费:数据库产品/服务计费约定(如计费项、计费方式、计费标准等),详见火山引擎官网文档中心的计费指引页面。

3. 优惠促销

3.1 火山引擎平台将不时开展优惠或促销活动,具体活动规则和开展方式将以活动页面展示文案约定为准。

4. 税费及发票

4.1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火山引擎平台上产品或服务定价均为包含增值税的金额。在服务提供过程中或产品使用期内,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相应调整,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

4.2 我们支持您根据您在火山引擎账户已成功订购的订单和/或已出具的账单金额向您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您可以通过火山引擎控制台-费用中心-发票管理申请增值税发票,我们将在收到您的发票申请后及时向您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您使用的服务对应的服务规则与本条约定不一致或双方另有约定的,应适用该等特定服务规则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针对周期结算服务及具体使用量,公司亦保留要求用户提供资信证明、预付款、保证金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开通和订购条件。

4.3 我们将根据您购买的具体产品或服务类型,按照如下发票内容向您开具增值税发票:

产品或服务交付方式发票内容税率
云数据库 MySQL 版*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6%
缓存数据库 Redis版*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6%
云数据库 PostgreSQL 版*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6%
云数据库 MongoDB版*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