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need to enable JavaScript to run this app.
导航

备案完成FAQ

最近更新时间2023.10.12 15:49:10

首次发布时间2022.09.14 15:15:59

在完成ICP备案并取得管局下发的ICP备案号后,还需要完成如下哪些操作?

  1. 如果您的网站含有经营性,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互联网售卖商品或提供有偿服务等,需要在ICP备案完成后,申请经营性ICP许可证。更多信息,请参见经营性ICP许可证
  2. 根据工信部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网络内容提供商应当在网站开通时,在网站首页底部中间位置添加备案号,并按要求链接至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
  3. 部分省份管局要求在网站底部添加版权所有,所添加的版权所有需要与您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各地管局规则,请参见各省市管局备案规则
  4. 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联网备案申请。如需公安联网备案操作指导,请参见公安联网备案

已备案成功网站仍无法访问?

如您的网站在备案成功以后,仍无法访问。是由于管局系统与火山引擎备案系统信息同步延迟。一般情况下,您会先收到管局的通知,待管局将数据同步给火山引擎备案系统后,会给您尽快同步。

备案成功以后,域名无法访问?

域名无法访问,请您参考以下内容进行排查,具体操作请参见**域名无法访问FAQ**。

  1. 域名过期
  2. 域名锁定
  3. 域名备案未接入火山引擎
  4. 备案专项核查不合格
  5. 域名存在违法违规信息
  6. 其他技术问题

备案成功以后,备案信息如何查询?

备案成功以后,您可以通过火山引擎备案控制台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查看备案信息,具体操作请参见查询备案信息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