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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山引擎分销伙伴客户关联协议
最近更新时间:2024.09.11 14:04:27首次发布时间:2024.06.20 10:59:38

本《火山引擎分销伙伴客户关联协议》(、以下简称“关联协议”)、是火山引擎账号持有人(“您”、“客户”)与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火山引擎”)之间,就申请您的火山引擎账号关联成为火山引擎****分销伙伴客户关联的相关事宜订立的有效协议。
为更好保障您的权益,请您在同意或签署本协议之前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火山引擎将对这些条款加粗或其他醒目的方式提醒您。
点击确认同意或以其他方式签署本协议,意味着您同意与相应伙伴进行关联,成为火山引擎分销伙伴关联客户,并同意本关联协议全部内容。您在您正式成为火山引擎分销伙伴关联客户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协议。 如果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向火山引擎或相应的火山引擎分销伙伴咨询。

一、协议签署与修订

1.您可以通过如下两种方式签署本协议:1)自行通过火山引擎分销伙伴发出的客户邀约链接,通过火山引擎官网页面点击确认签署;2)您希望与火山引擎签订纸质协议的,双方通过签字或盖章方式签订纸质协议。
2.您对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的访问与使用,还受到官网公示的《火山引擎服务条款》《火山引擎隐私政策》《产品和服务协议》及与所访问和使用的产品和服务所适用的相应专用条款或其他条件条款、服务规则的约束和保护。
3.火山引擎有权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变化、技术进步、服务功能变更等情况对本协议进行修订。火山引擎会将修改后的协议公布,并以合理的方式(网页公告、系统通知、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邮政函件或快递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通知您,您也可以在相关页面中查询最新版本的协议。如您对修订后的协议条款有异议,您可以选择停止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的访问与使用及/或与相应火山引擎分销伙伴的关联关系,如您继续使用, 即视为您认可并接受修订后的协议条款。

二、定义与解释

1.火山引擎分销伙伴: 是指与火山引擎存在合同关系,具有火山引擎合作伙伴身份,有权向最终客户销售或为最终客户引荐使其使用火山引擎相应产品和服务的独立主体,本协议中又称“渠道”、“伙伴”。火山引擎分销伙伴包括代理模式分销伙伴(简称“代理伙伴”)、代售模式分销伙伴(简称“代售伙伴”)等。
2. 分销客户:在您通过与火山引擎分销伙伴签订合同订购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或经火山引擎分销伙伴介绍向火山引擎直接订购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时,您将与相应火山引擎分销伙伴进行关联。关联后,您将成为该火山引擎分销伙伴关联“分销客户”。分销客户与特定火山引擎分销伙伴关联后的账号为“关联账号”。
3.代理模式: 是指合作伙伴在火山引擎授权区域内,具备火山引擎产品及服务的咨询、销售能力的合作伙伴,利用自身客户资源和行业经验,面向客户提供火山引擎产品及服务的相关拓客、咨询等服务,引导终端客户在火山引擎指定官网订购火山引擎产品及服务,或与火山引擎签署协议购买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的模式。合作伙伴无论与其分销客户之间形成或存在任何法律关系,火山引擎均以自己的名义与终端客户签订火山引擎服务协议并作为协议当事人直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4.代售模式: 是指合作伙伴在火山引擎授权范围内,利用自身的能力将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销售给终端客户,并以自己的名义与分销客户达成交易的模式。合作伙伴无论与其分销客户之间形成或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合作伙伴均应以自己的名义与其分销客户签订相应协议并作为协议当事人直接享有该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承担义务。合作伙伴与终端客户之间产生的纠纷、损失、违约责任等,均由合作伙伴与终端客户自行解决。
5.虚拟额度/Quota, 为代售模式下的结算工具,最终客户在平台交易时使用虚拟额度支付相应订单。您关联的分销伙伴可能向您分配相应虚拟额度,用于使用及消费火山引擎的产品和服务。火山引擎仅会依据您关联的分销伙伴的委托,向您的账号分配虚拟额度,并在您下单使用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时,扣划虚拟额度用于结算。当您账号下单虚拟额度不足时,可能会影响您对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如您对您账号可用的虚拟额度及计算与使用有任何疑议,您需与您关联的分销伙伴进行沟通解决。
6.最终客户: 又称“终端用户”,是指最终使用火山引擎产品和/或服务的公司、企业或组织。“用户”是指终端用户中可能实际使用火山引擎产品和/或服务的个人。
7.关联公司: 是指一方控制的实体、控制一方的实体,以及与一方共同受控制于同一实体的实体;此处的“控制”是指某实体支配另一实体主要商业行为或活动的权力,这种权力的形成可以是基于股权、投票权以及其他通常认为有支配力或重大的影响力的关系。

三、分销客户关联授权

与分销伙伴关联后,您同意:
(1)在代理模式下,您通过火山引擎官网自主下单,与火山引擎进行付款结算及开票,并由火山引擎根据合同及订单直接向您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在代售模式下,您将通过您的分销伙伴购买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与您的渠道进行付款结算及开票,火山引擎仅为受您的渠道的指示,向您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如因您的分销伙伴未履行其对火山引擎的相应付款义务或其他合同义务或受到您的分销伙伴相应指示,火山引擎有权随时暂停向你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届时您需与您关联的分销伙伴进行沟通并解决。
(2)为了履行与分销伙伴的合作、结算订单及客户管理等用途,授权火山引擎向您的关联渠道同步您在购买和使用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过程产生的以下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号ID、用户名、实名认证名称、手机号码、订单信息及账单信息】等内容。
(3)某些伙伴可能为非火山引擎直接授权的合作伙伴,而是通过其他合作伙伴代理/代售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进而向最终客户销售或为最终客户引荐使其使用火山引擎相应产品和服务(以下简称“非直接伙伴”)。若您通过非直接伙伴进行关联,您将同时与分销伙伴与非直接伙伴关联。为了满足结算需要,在该等情形下,成功关联意味着您同意授权将前述信息同步给分销伙伴,同时“您”的部分信息【账号ID、用户、实名认证名称、订单信息及账单信息】会共享给非直接伙伴。

四、分销客户关联前置条件

在您与特定分销伙伴关联成为分销客户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关联的主账号和子账号均应当为中国大陆地区完成火山引擎企业/个人实名认证的用户,其中: (1)关联成为分销客户的主、子账号应当为同一实名认证主体; (2)关联成为分销客户的主、子账号如为不同实名认证主体的,应当互为火山引擎书面(含电子邮件)认可的关联主体,且后续变更、增加或减少主、子账号的,应当提前取得火山引擎书面(含电子邮件)同意。
2.关联的主账号和子账号,不存在账号主体变更中、被冻结、注销中等异常状态,且不存在账号权属存在争议等不宜关联的情形。
3.不存在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违法违规或侵犯火山引擎及/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
4.满足其他与火山引擎达成的协议约定、官网有关页面说明等要求。
5.关联的代售账号下不存在任何的生效订单、未使用资源、欠款、余额、代金券及其他未履行完毕的权利及义务等。

五、分销客户权益及规则

1.代售模式下,火山引擎分销伙伴关联的分销客户账号无法独立充值或申请信控,火山引擎仅会依据您关联的分销伙伴的委托,向您的账号分配虚拟额度,并在您下单使用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时,扣划虚拟额度用于结算。当您账号下单虚拟额度不足时,可能会影响您对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如您对您账号可用的虚拟额度及计算与使用有任何疑议,您需与您关联的分销伙伴进行沟通解决。
2.代售模式下,若您关联的分销伙伴账号出现欠费或其他违反火山引擎规定等情形,可能会影响您对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此种情况下,您需与您关联的分销伙伴进行沟通解决。
3.代理客户可以申请折扣和代金券,火山引擎审批生效后客户可按折扣价格或选择使用代金券下单购买产品。
4.客户账号一旦与代售伙伴关联,客户账号下原有的余额、信控、代金券和历史合同均不可使用。
5.代售模式下,分销客户在火山引擎官网下单使用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如需要开具发票的,需与分销伙伴联系,火山引擎不具有对分销客户开票的义务。
6.代售模式下,关联分销伙伴后,客户在关联前已支付的预付费订单可继续履约,未支付的预付费订单无法继续支付,已发生费用的后付费订单应按照原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7.代售模式下,关联分销伙伴后,客户在关联前下单的预付费产品订单将无法进行变更,不支持退款。
8.在代售模式下,分销客户账号无延期免停权益,如分销客户账号中虚拟额度不足,可能导致产品无法继续使用,客户需与您的分销伙伴联系并进行支付/充值。

六、 分销客户关联解除

(一)解除关联流程

1.客户主动解除关联:在与相应分销伙伴关联后,如您希望与您的分销伙伴解除关联,您需获得分销伙伴及火山引擎的确认后,并满足以解除关联条件,方可发起解除关联:

(1)代售账号下不存在中间态订单,包括待支付订单、更新配置中订单、退款中订单、续费中订单、已订购指定时间生效但当前尚未生效的订单等情形。
(2)代售客户账号的虚拟额度需≥0。

您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解除关联:

(1)在火山引擎官网发起工单,说明解除关联账号和解除关联原因。
(2)火山引擎收到相应工单后将通知您关联的伙伴,由关联伙伴确认同意与您的关联账号解除关联,并在火山引擎发起工单。若关联伙伴对解除关联有异议,将直接联系您,火山引擎将根据您与您的分销伙伴双方最终确认的结果,执行解除关联。

2.客户被动解除关联: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分销客户与分销伙伴的关联关系自动解除:

(1)分销伙伴与火山引擎的伙伴关系终止或分销伙伴被火山引擎清退;
(2)客户火山引擎账号注销。

此等情况下,如客户账号内有欠款,应及时向火山引擎支付。

(二)解除关联后的影响

1.分销客户与分销伙伴解除关联后,在与分销伙伴关联期间的所有权益即告终止,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账号在关联期间申请的代金券、折扣、合同等。
2.分销客户与分销伙伴解除关联后,客户仍可以与其他分销伙伴进行绑定,或成为独立最终客户,自行订购并使用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
3.如客户希望继续使用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需重新向火山引擎下单,并自行进行资金充值或申请相应信控。如因最终客户账号中资金不足或无相应信控额度而导致的产品无法继续使用,客户需自行承担。
4.在代售模式下,分销客户与分销伙伴解除绑定后,客户在账号关联期间的所下的订单,在解除关联关系后,支持续费,不支持更新配置或退款。解除关联《产品和服务协议》后出账的后付费账单,由客户支付。

七、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含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2.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通知与送达

1.您应当向火山引擎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变更的,请您务必及时向火山引擎更新,否则您将自行承担相关通知无法及时送达的后果。
2.您同意并确认,火山引擎将通过网页公告、系统通知、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邮政函件或快递等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向您发送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业务通知、服务提示、验证消息、营销信息等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更新后的服务规则、服务升级、机房裁撤、迁移、广告等)。您通过任何形式提供给火山引擎的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件或(和)其他联系方式,均被视为有效送达的联系方式。此类通知将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前述信息在以下情况下视为已送达:
(1) 以网页公告等形式公布的,一经公布即送达(另有说明除外);
(2) 以电子形式(包括系统通知、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发送的,在发送成功后视为已送达;
(3) 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以交邮后的第三(3)个自然日视为已送达。

九、其他

1.火山引擎依据国家政策法律变化、技术进步、产品功能变更等,有权对相关服务规则进行修订,火山引擎会将修改后的服务规则公布,前述修订内容一经正式公布,将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火山引擎承诺将会以合理的方式通知您,如您对修订后的服务规则有异议,您可以选择停止使用产品和服务,如您继续使用,即视为您认可并接受修订后的服务规则。
2.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其余条款仍继续有效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如您对分销伙伴关联及产品和服务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的,可以联系您的分销伙伴寻求进一步帮助或问题解决。
4.火山引擎保留在不影响您在本协议下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将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火山引擎的关联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或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本协议对受让方或受托方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此情况下,火山引擎将按本协议第八条的一种或多种方式提前三十(30)天通知您该等转让,而无需获得您的同意或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