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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成员集群

最近更新时间2024.04.26 15:28:57

首次发布时间2023.07.20 10:49:30

主控实例创建完成后,即可为主控实例添加成员集群,共同组成联邦集群,实现由主控实例为统一入口的应用分发。您可以将已注册到分布式云原生平台的 VKE 集群及外部 Kubernetes 集群添加到主控实例作为成员集群,本文为您介绍如何在主控实例中添加成员集群。

前提条件

  • 已经成功创建主控实例,详情请参见:创建主控实例
  • 已完成容器集群的创建或注册,详细介绍参见:创建 VKE 集群注册现有集群
  • 推荐主控实例与待管理成员集群属于同一私有网络,否则需要保证两个私有网络之间已通过云企业网连通,以确保成员集群成功添加。

使用限制

  • 当前用户必须拥有目标集群足够的 RBAC 权限,包括分布式云原生平台或容器服务中授予的集群管理员角色(dcp-base-admin、vke:admin)、运维管理员角色(dcp-base-ops、vke:ops),或自定义角色中的 cluster-admin。
  • 一个主控实例可以添加多个成员集群,但一个集群只能添加到一个主控实例。
  • 支持添加成员集群的 Kubernetes 版本范围为:v1.18.x ~ v1.24.x

操作步骤

  1. 登录 分布式云原生控制台
  2.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 联邦主控实例,进入主控实例管理页面。
  3. 在主控实例列表,单击目标主控实例名称,进入主控实例配置页面。
  4.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 成员集群,进入成员集群管理页面。
  5. 单击 添加成员集群,选择成员集群并配置链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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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项说明

选择集群

选择需要添加的目标集群。

注意

若集群和主控实例位于不同私有网络,请确保已经通过云企业网连通两个私有网络,否则成员集群将添加失败。

连接方式

主控实例访问成员集群 API Server 的连接方式,支持私网访问和公网访问,详细介绍参考 集群网络规划说明

  • 私网访问:默认提供私网访问 API Server 方式。

  • 公网访问:若成员集群已经开启 API Server 公网访问功能,即可使用公网访问 API Server 方式。

注意

  • 若创建联邦主控实例时未开启 NAT 公网访问,将无法通过公网方式添加成员集群。

  • 直连模式注册的集群仅支持通过公网访问方式添加成员集群,若联邦主控实例未开启 NAT 公网访问,将无法添加直连模式注册的集群。

  1. 单击 确定,返回成员集群列表并开始添加成员集群,当关联状态切换为已关联时,表示集群添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