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need to enable JavaScript to run this app.
导航
火山引擎商标交易服务协议
最近更新时间:2025.10.27 16:37:05首次发布时间:2025.10.27 16:37:05
复制全文
我的收藏
有用
有用
无用
无用

本协议是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火山引擎”)与您及/或您所代表的第三方(“您”),就您使用火山引擎商标交易服务在北京市海淀区签订的协议。

为更好保障您的权益,请您在同意或签署本协议之前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火山引擎将对这些条款加粗或其他醒目的方式提醒您。

当您通过网络页面勾选确认本协议、其他明示或默示方式表示接受本协议,或您实际使用本服务的,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本协议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火山引擎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变更本协议内容。

一、协议内容和效力

1.1 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其所涵盖其它协议、规则,以及在火山引擎官网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订单信息等,以及火山引擎官网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与本服务相关的各类政策、规则、声明、通知、服务条款等,以上均为本服务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火山引擎有权根据需要不定时制订、修改本服务协议及各类规则,并以网站公示的方式进行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公布,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若您继续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

1.3 本协议的签署及履行,须通过您的火山引擎账号进行,您同时应遵守《火山引擎服务条款》、《火山引擎隐私政策》等协议。

二、定义及解释

2.1 商标交易服务(以下称“本服务”)为火山引擎为您提供的一种在线选购现成商标的服务,如您无专业经验注册商标,或中意的商标已被注册,或着急使用商标进行经营活动,您可通过商标交易服务获取您中意的商标。

2.2 火山引擎委托的服务商(以下称“服务商”):是指与火山引擎达成合作的商标交易服务合作伙伴。服务商受火山引擎委托协助完成商标购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询价、议价、分析、谈判、购买商标、办理商标转让等专业服务),并协助火山引擎将商标交付给您。

2.3 本服务协议中的“商标”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商标,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海外。

2.4 火山引擎商标交易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所有名词术语,例如:商标局、商标注册人、商标转让、无效宣告等,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律法规、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定义及解释为准。

三、服务内容

3.1 本服务将由火山引擎及其委托的服务商共同向您提供。因此,您的联系方式、需求信息将提供给火山引擎和服务商;服务过程中,服务商的服务专家将与您联系进行具体沟通,协助您进行商标交易流程,包括:潜在交易风险的排除及提示、受让方主体信息及材料的收集、商标转让材料的准备和邮寄、商标转让进度的通知和文件同步等。您进行后续操作的行为将被视为火山引擎和服务商已获得了您的同意与授权进行前述操作,该等授权在商标交易服务期间持续有效。

3.2 您理解并同意商标交易的完整服务流程自您在商标交易平台查询检索商标开始,到火山引擎收到您支付的费用后将商标出售给您并成功完成商标权属转移为止。在商标交易服务中,商标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取决于您与商标注册人之间能否达成合意,能否配合完成商标转让流程,以及需要经商标局依法审查后决定。火山引擎对该商标是否能购买成功,不承担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的责任。

3.3 商标交易服务的流程:
3.3.1 您通过火山引擎商标交易平台查询所有展示的可交易商标信息;
3.3.2 您选定想要购买的商标,可以直接提交购买需求。
3.3.3 收到您的商标购买需求后,火山引擎委托的服务商会联系商标注册人,确定商标是否可以正常交易,并对商标法律状态进行调查评估,如果评估认为商标法律状态存在重大瑕疵,火山引擎委托的服务商将告知您交易无法进行。如果商标注册人确认商标可以进行交易,且火山引擎委托的服务商评估商标法律状态正常,服务商将通过平台联系您。
3.3.4火山引擎委托的服务商将收集商标受让人的主体信息及证明,用以准备商标转让文件。您确认文件内容后,服务商将商标转让文件原件邮寄给您。
3.3.6 您收到商标转让文件后确认文件内容,根据提示进行签字盖章,并在指定日期前将文件寄回指定地址。
3.3.7 火山引擎委托的服务商收到您回寄的商标转让文件后,将立即向商标局递交商标转让申请,并会将商标转让文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火山引擎平台供您查看下载。
3.3.8 商标局受理转让申请后,将对商标转让材料、受让人资格等进行实质审查,做出是否核准转让的决定,审查时间预计6-9个月。
3.3.9 商标局审查过程中如有需要补正材料的,火山引擎平台及服务商将通知您进行补正。
3.3.10 商标局核准转让申请的,将核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商标转让完成。在商标交易中,商标局只会根据我们提交的商标转让申请,下发核准的《商标转让证明》,可证明您为新的商标权利人,但不会下发新的商标证书。新的商标证书需要另外向商标局申请,火山引擎商标交易服务不含此服务。
3.3.11 商标局驳回转让申请的,商标转让失败。

四、服务费用和发票

4.1 服务费用以火山引擎官网展示的订购页面的最终价格为准,您可以按照订单价格予以支付。该服务费用已包含您就本服务向火山引擎支付的全部服务费用,金额包括:商标转让费用以及交易费用(不含新商标证书费用)。可以是全款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根据购买的商标服务费用的具体内容拆分为预付款和尾款分别支付。

4.2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费用均为含税价格,税率为6%。用户可就其支付的商标交易服务费用,向火山引擎申请相应金额的发票。在服务提供过程中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相应调整,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

4.3 服务终止后服务费用的处理:
4.3.1 由于您的原因导致标的商标核准转让失败的,所付费用火山引擎一概不予退还。
4.3.2 由于火山引擎原因导致标的商标核准转让失败的,火山引擎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4.3.3 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时,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3.4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并拒不纠正的,守约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按照本条第 1款和第2款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4.3.5 您未在约定时间内(预付款支付后1个月内)支付尾款操作的,火山引擎有权终止本次商标交易服务,您已支付的预付款将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火山引擎,不予返还。
4.3.6 您未在约定时间内(服务费用支付后1个月内)完成商标转让文件签字盖章并寄回指定地点的,本次商标交易服务视为已完成,您已支付的款项均不予返还。
4.3.7 商标局核准商标转让申请的,商标交易成功,本次商标交易服务完成。
4.3.8 如发生退款,您应当配合红冲已申请的对应金额的发票。

4.4 若您对火山引擎的收费标准、费用结算事项等内容有异议,应及时告知火山引擎,并停止使用火山引擎商标交易服务;否则,视为您认可火山引擎的收费标准及费用结算事项,双方应按照上述约定进行费用的结算及支付等。

五、您的权利与义务

5.1 您理解并保证,在确认本服务协议并使用商标交易服务前:
5.1.1 您使用本服务前,应完成火山引擎要求的相关身份、账户认证等,如因您未能完成前述要求而无法使用服务的,由您自行负责。
5.1.2 您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服务协议的所有内容及火山引擎在官网相关页面公布的商标交易服务规则及说明;您应当遵守本服务协议及火山引擎商标交易服务规则的所有已公示并生效的规定,不能以未仔细阅读规则或规则理解偏差为由,作为您不遵守规则、违约的理由。

5.2 您理解并保证:
5.2.1 您对使用本服务时所填写信息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您故意或过失导致的该等信息或材料错误,由您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后果。
5.2.2 本服务将由火山引擎及其委托的服务商共同向您提供。因此,您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需求信息将提供给火山引擎及其服务商;服务过程中,服务商的服务专家将与您联系进行具体沟通,协助您进行商标交易及转让的相关操作。您进行后续操作的行为将被视为火山引擎及其服务商已获得了您的同意与授权进行前述操作,该等授权在商标交易服务期间持续有效。
5.2.3 您应向火山引擎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码、电子邮件、联系地址或其他可供联系的详细信息),如服务过程中您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您应及时通知火山引擎,以免影响商标交易服务的信息和文件传达。如因联系方式不准确造成的任何结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5.2.4 如您并非为本人提交商标购买需求,而是接受第三方的委托代为提交的,您应确保已获得该第三方的全部合法授权,且该第三方已理解并同意遵守本条款的所有内容。此外,如果您提供的信息及资料中包括第三方的信息及使用,您应确保已经告知并获得该第三方的同意。

5.3 您理解并保证:
5.3.1 您应积极配合火山引擎及其委托的服务商为您提供的商标交易服务,对于要求在约定时间内(预付款支付后1个月内)给予反馈的文件,您应在约定时间内反馈意见或提交所需材料。如因您未及时反馈信息或提供所需材料,您需自行承担责任及后果。
5.3.2 您应按照确认页面的价格,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款项,否则将被视为违约,火山引擎有权终止商标交易服务,已支付的预付款将作为违约金被扣除,不予返还。
5.3.3 您在发起商标购买需求并支付预付款/全款以后,非火山引擎或持有人原因提出的取消交易的要求,将不被支持。
5.3.4 您成功支付费用,并不代表商标交易成功。商标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取决于您与商标注册人之间能否达成合意,能否配合完成商标转让流程,以及需要经商标局依法审查后决定。火山引擎对该商标是否能购买成功,不承担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的责任。
5.3.5 您用以支付商标交易服务费用的资金应为合法所得,如因任何资金来源不正当原因导致的违法交易行为(例如信用卡套现、洗钱等),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4 火山引擎不会审查您通过商标交易服务购买商标的意图,您该行为不应使火山引擎陷入任何不利或纠纷之中。如因您通过商标交易服务购买商标的行为给火山引擎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5 如果您在商标未核准转让之前已经使用该商标的,您应注意在广告、产品等方面的适量投入。

5.6 您成为该商标新的注册人(持有人)后,如您因持有或使用此商标而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与火山引擎无关。同时,您有义务保护火山引擎免于受到任何因您持有或使用此商标而引起的第三方诉讼、索赔或其他行为而造成的损害。

5.7 您理解并知悉,火山引擎和其委托的服务商已获得了商标注册人的同意与授权拥有商标处分权并有权代表商标注册人从事商标交易,该等授权在商标交易服务期间持续有效。

5.8 火山引擎会定期或不定期推出优惠活动或政策。您理解并确认:
5.8.1 此类优惠活动或政策均为火山引擎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特别优惠,火山引擎不保证您一定可以享受该等特别优惠。
5.8.2 在优惠活动或优惠政策期间新购买本服务的可享受特别优惠,此前已购买的不可返还差价,购买后因订单失败导致优惠失效不予补偿。
5.8.3 除非火山引擎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说明,通常情况下,多种优惠不可同时叠加适用。

六、火山引擎的权利义务

6.1 火山引擎将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以保证平台及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及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商标交易秩序。

6.2 在您发起商标购买需求后,火山引擎将与服务商一起为您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商标交易服务,协助您顺利、可靠地完成商标交易。

6.3 火山引擎及其委托的服务商有权对您提交的商标转让文件进行审核,并要求您进行修改或补正。如果因为您提供的身份证明或其他商标转让文件不符合要求,且未在约定时间内及时修改、补充相关信息和材料,火山引擎有权终止本次商标交易服务。

6.4 在商标交易服务过程中,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商标转让文件以及商标局下发的商标法律文件(例如《商标转让证明》等),将在火山引擎商标交易平台展示给您,使您及时获得商标转让进度的信息。

6.5 火山引擎将采取安全保密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及商标转让相关信息。对于在服务过程中涉及您的商业信息、知识产权信息或个人信息,未经您同意,火山引擎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转让,不会用于本合同外的目的,除以下情形外:
6.5.1 非由于火山引擎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
6.5.2 由于火山引擎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保密义务的限制;
6.5.3 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6.5.4 交易双方发生纠纷后,一方为解决争议而要求火山引擎提供对方相关信息;
6.5.5 符合火山引擎《隐私政策》中的其他可披露情形的。

6.6 火山引擎为您提供的是商标交易的平台、系统及相关服务,不对商标交易的结果承担法律有明确规定之外的责任。

6.7 如果火山引擎自身或通过其他第三方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主管机关,法院等判断某些商标存在违规或违法使用情况,火山引擎有权终止本服务,并进行其他必要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下架所发布的商标、停止商标转让流程、判定商标交易无效等。

6.8 您理解并同意,火山引擎有权通过审慎判断,对恶意扰乱商标交易市场的您采取暂时冻结交易功能、记入黑名单,永久查封账户商标交易权限,限制账户整体业务操作权限等处理措施。

6.9 若因火山引擎或其委托的服务商的过错导致商标交易失败,火山引擎的责任上限为返还您已支付的本次商标交易服务的费用。火山引擎不对您的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商机的消失、利润的损失、侵权、其他无形损失及基于您与他人签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6.10 您应承担违反本服务协议而给火山引擎造成的损失。火山引擎未对违约采取措施不能成为您违约或者抗辩的理由和解释。

七、知识产权

7.1 在本协议项下火山引擎向您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提供方火山引擎或其合法权利人所有;除火山引擎或合法权利人明示同意外,您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知识成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7.2 您应保证提交给火山引擎的信息和材料、对本服务的使用以及使用本服务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火山引擎应保证向您提供的服务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7.3 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的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您和火山引擎均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对方的相关投诉处理工作。对于因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您应负责解决,承担费用和损失,以及使火山引擎及服务商免责。

八、不可抗力及责任承担

8.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等。

8.2 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黑客攻击、互联网连通中断或者系统故障、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连通中断等非火山引擎原因给您造成的损失,除另有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外,火山引擎不承担责任

8.3 您应承担违反本服务协议而给火山引擎造成的损失。火山引擎未对违约采取措施不能成为您违约或者抗辩的理由和解释

九、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9.1 本服务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大陆)地区法律。

9.2 您理解并同意,您与火山引擎之间就火山引擎为您提供的商标交易服务而引发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本协议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0.1 火山引擎有权经提前通知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火山引擎的关联公司。

10.2 本协议如果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火山引擎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10.3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服务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0.4 本协议项下的保证条款、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违约责任、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等内容,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