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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产品和服务条款

最近更新时间2022.10.09 19:34:46

首次发布时间2022.07.28 12:06:44

1. 专用条款的适用性

1.1 本专用条款适用于您向火山引擎订购或(和)使用数据库产品和服务(“服务”)。

1.2 一旦您订购或(和)使用了本服务,本专用条款将与(1)火山引擎官网公示的《服务条款》《隐私政策》,(2)《产品和服务协议》,(3)订购协议/服务订单,(4)《服务等级协议》(如有),和(5)服务规则等所适用的其他协议共同构成您与火山引擎之间就订购或(和)使用本服务的完整协议。

1.3 本专用条款未明确约定事项,将遵照您与火山引擎订立的其他所适用协议或服务规则的约定。

2. 定义与解释

2.1 除非本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如下术语具有本款所规定的含义:
数据库产品/服务”:是指火山引擎基于技术积累和基础资源面向不特定用户提供的数据库服务,包括火山引擎在其网站公布并不时更新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
业务内容”:是指您利用本服务进行计算,存储的和/或处理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网页、网站、移动 App、SDK、安装包文件、数据,以及其他文件和信息。

2.2 其他在本专用条款中使用但未加定义的术语,具有产品和服务协议所约定的含义。

3. 服务试(使)用说明

3.1 火山引擎可能通过开展邀请测试、公测等方式为您提供免费服务或在一定使用额度内为您提供免费服务,免费试(使)用期限/额度具体以火山引擎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在免费期间或免费额度内,您不需支付费用,火山引擎不排除日后收取费用的可能,届时火山引擎将提前通过在网站内合适版面发布公告或发送站内通知等方式公布收费政策及规范;如果收费期开始后您仍使用相应服务的,您应按届时有效的收费政策为后续使用的产品/服务付费。具体以火山引擎官网公示的或您与火山引擎签署的《产品和服务测试协议》(如有)的约定为准。

3.2 在免费试用期间,火山引擎会对服务可用性和可靠性提供支撑,但不对任何服务可用性、可靠性做出承诺,《服务等级协议》将在您开通使用产品和服务正式发布版本后开始适用。

4. 使用规则

4.1 本服务仅限于您自行使用,您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向第三方(包括您关联公司)免费或收费提供、转租、转售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许可第三方使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否则火山引擎有权立即终止提供服务。

4.2 如果您利用火山引擎提供的服务进行的经营或非经营活动依照适用的法律需要获得政府机构的许可或批准的,您应获得并维持该等许可或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如您开办了多个网站,须保证所开办的全部网站均获得政府机构的许可或批准;
(2)如您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必须办理非经营性网站备案,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在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在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
(3)如您网站提供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还应自行在当地通信管理部门取得经营性网站许可证;
(4)如您提供BBS等电子公告服务的,也需根据适用的法律要求备案或获得相应批准;
(5)如您经营互联网游戏网站的,您应依法获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6)如您经营互联网音、视频网站的,您应依法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7)若您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或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适用的法律须经有关政府机构审核同意,并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
(8)您进行经营或非经营活动需要获得的其他政府机构许可或批准。
火山引擎有权按照本协议及附件约定要求您提交其已经获得和维持的上述许可或批准之原件供火山引擎审查,并提交复印件(加盖您公司公章)供火山引擎留存。您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4.3 特别提示您,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您承诺并确认您提交的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您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火山引擎有权依法对接入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4.4 火山引擎仅负责操作系统以下的底层部分及火山引擎提供的软件的运营维护,即服务的相关技术架构及火山引擎提供的操作系统等。操作系统之上部分(如您在系统上安装的应用程序)由您负责。此外,您自行升级操作系统可能会造成宕机等不良影响,请把握风险并谨慎操作。

4.5 您不应大量占用,亦不得导致程序或进程大量占用火山引擎的云计算资源中服务器内存、CPU或者网络带宽资源,给火山引擎平台或者火山引擎的其他用户的网络、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本地及外地和国际的网络、服务器等)、产品或服务等带来严重负荷,影响火山引擎云计算资源及网络与国际互联网、与特定网络或服务器及与火山引擎平台内部网络的通畅联系,或者导致火山引擎平台服务或者火山引擎的其他用户所在的服务器宕机、死机或者用户基于火山引擎平台的产品或服务不可访问等。

4.6 火山引擎保证在服务期内,依照适用的《服务等级协议》向您提供每项服务。就本保证您可获得的违约救济规定在适用的《服务等级协议》中,该等救济系您对火山引擎在本协议项下所作保证而享有的全部违约救济。

4.7 您理解并同意,当您选用服务为按流量计费的,您应在火山引擎规定的常规峰值带宽内使用流量(即便您为流量付费)。如您使用流量的峰值带宽超过该等常规峰值带宽,火山引擎有权根据自己的合理判断,对您的流量或峰值带宽进行限制或暂停提供本服务,由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您自行承担。此等情况下,如果经过您和火山引擎的协商,在您同意按照火山引擎公布的标准就超出常规峰值带宽的流量支付相应费用的前提下,火山引擎将解除对您实施的限制或暂停。
为免疑义,您可与火山引擎事先协商并在经火山引擎书面同意后,而超出常规峰值带宽(但仍受限于火山引擎另行书面同意的最高峰值带宽)使用流量。

4.8 如果您的业务存在大规模流量突增(业务突发增长大于等于上月计费的30%)的需求,您应当需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火山引擎并获得火山引擎的书面确认,否则因此造成的服务可用性影响,火山引擎不承担责任。

4.9 您理解并认可,火山引擎将为您提供基于某些服务的安全防护以及管理与监控的相关功能及服务(如“云监控”),尽管火山引擎对该等服务经过详细的测试,但并不能保证其与所有的软硬件系统完全兼容,亦不能保证其软件及服务的完全准确性。如果出现不兼容及软件错误的情况,您应立即关闭或停止使用相关功能,并及时联系火山引擎,获得技术支持。

5. 数据库服务说明

5.1 如您在预付费方式所提供的数据库服务消耗完毕或有效期届满后,未继续订购预付费的数据库服务但持续使用本服务的,火山引擎将视为您订购了以后付费方式所提供的数据库服务,此种情况下火山引擎将持续计费并根据计费结果和届时适用的后付费计费标准向您收取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