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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操作指导
短信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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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核验

备案订单提交管局后,您将收到工信部发送的核验短信,请务必在24小时内完成短信核验,逾期未完成核验的订单将自动退回。

短信核验前须知

备案订单提交管局后,您将收到两条短信:
第一条:火山引擎发送的订单提交管局通知。
第二条:工信部发送的短信验证码(可能延迟,请您耐心等待)。

注意

确认手机号是否正确,长时间未收到验证码,请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点击短信重发,详情请参见短信重发操作步骤。

核验对象与备案类型

核验对象为备案主体负责人、服务负责人或双人验证(主体负责人+服务负责人),工信部根据备案类型会自动确定核验对象,实际核验对象以短信接收方为准,具体请参见下表所示:

备案类型短信核验对象备注
首次备案新增网站主体负责人服务负责人
新增网站和App主体负责人-
新增App主体负责人-
新增服务新增网站主体负责人服务负责人新增服务变更主体时,同时对主体负责人发送短信
新增网站和App主体负责人-
新增App主体负责人-
接入备案全部主体负责人服务负责人
变更备案变更主体信息主体负责人-
变更服务信息-服务负责人
主体、服务信息均变更主体负责人服务负责人
取消接入---
注销备案注销主体主体负责人-
注销网站-网站负责人仅江苏省备案,网站负责人需要完成短信核验
注销App-App负责人仅江苏省备案,App负责人需要完成短信核验

短信核验操作步骤

  1. 收到工信部发送的验证短信后,在24小时内点击短信中的核验链接或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进入核验页面。
  2. 在短信核验页面中,填写短信验证码、手机号及负责人证件号码后6位至对应输入框,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将进行自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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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短信验证码:请查看工信部发送的核验短信,填写短信所含的6位数字验证码。
手机号:主体负责人、网站或App负责人在备案信息中的手机号码,非应急联系手机号码。
证件号码后6位:请填写负责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号码后6位。

  1. 查看工信部系统验证结果。提交成功后,请根据页面提示查看您的短信核验结果。
  • 如系统提示“您的短信核验已全部完成,该请求将提交管局审核”,则表明您的备案申请已完成短信核验,已顺利进入管局审核阶段,管局审核相关详情请参见备案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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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短信核验成功后,您的备案订单将直接进入管局审核,工信部不会下发短信通知。短信核验结果会在24小时内同步到火山引擎备案控制台,您可以前往我的备案信息中查看。

  • 如系统提示“您的短信核验完成,请等待其他核验人进行短信核验”,则表明尚有其他待完成核验的手机号码,请联系相关负责人及时完成核验。如超过24小时未核验,备案将被管局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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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重发操作步骤

说明

  • 如果您未收到工信部发送的核验短信,您可操作短信重发,收到验证短信后请在24小时内完成短信核验。若未及时核验,24小时之后备案信息将自动退回至接入商备案平台。
  • 短信在24小时以内仅可重发2次,超出次数后系统将不再重发短信验证码。
  1. 登录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点击“短信核验”标签页。
  2. 点击“短信重发”栏,填写手机号、证件号码后6位至对应输入框,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获取最新短信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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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手机号: 主体负责人/服务负责人在备案信息中的手机号,非应急联系手机号码。
证件号码后6位: 请填写负责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号码后6位。

  1. 查看重发结果。
  • 如系统提示“您的短信验证码已重发成功,请查看收集并尽快完成短信核验”,则表明重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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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系统提示“该条验证库里找不到记录”,原因为您所填写的手机号或证件号码没有用于提交过备案,工信部系统无法匹配到需要进行短信核验的手机号或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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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请您参见短信核验FAQ

最近更新时间:2026.04.20 12: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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