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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账号跨区域复制
最近更新时间:2024.09.18 18:52:32首次发布时间:2024.05.23 15:02:09

TOS 支持跨账号跨区域复制文件,即您可以将存储桶的文件自动复制到不同账号不同地域的其他存储桶中,本文介绍跨账号跨区域复制的操作步骤。

前提条件

已授予 TOS 源桶读权限和目标桶的写权限。具体操作,请参见跨账号复制的权限配置

创建跨账号跨区域复制规则

  1. 登录对象存储控制台

  2. 在左侧导航栏,单击桶列表,在桶列表页面单击目标桶名称。

  3.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容错与容灾 > 跨区域复制

  4. 跨区域复制页面,单击创建规则,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设置如下参数。

    分类

    参数

    说明

    源端

    源存储桶所在地

    显示源存储桶所在地域,无法更改。

    源存储桶

    显示源存储桶名称,无法更改。

    目的端

    目的桶所有者类型

    选择在另一个账号中指定一个桶,默认选中将复制的对象授予目的存储桶所有者管理权限

    说明

    选中将复制的对象授予目的存储桶所有者管理权限后,目的存储桶将拥有读取对象,授予其他账号读取对象的权限,如果取消选中该选项,则目标存储桶所有者可以覆盖和删除对象,但是不能读取对象,也不能授予其他账号读取对象的权限。

    目的存储桶所在地

    选择需要复制文件的目标存储桶所在的地域。

    目的存储桶

    输入需要复制文件的目标存储桶名称。

    注意

    源存储桶和目的地存储桶的版本控制状态必须一致,且必须都是开启或未开启状态。如果源桶和目的桶处于暂停状态,则不支持跨账号跨区域复制功能。

    目的存储类型

    选择对象复制到目标存储桶后的存储类型,参数说明如下:

    • 继承目标桶:对象存储类型与目标桶的默认存储类型保持一致。
    • 继承源对象:对象存储类型与源对象保持一致。
    • 自定义:根据需求选择对象的存储类型。

    注意

    不同存储类型存在最小计量单位的限制。如果复制后的文件大小不满足该存储类型的最小计量单位,将自动按照最小计量单位计算存储容量费用。关于不同存储类型的限制说明,请参见存储类型

    同步内容

    同步范围

    选择需要复制的源数据,参数说明如下:

    • 整个存储桶:将整个存储桶内的所有文件复制到目标存储桶。
    • 指定前缀:将匹配该前缀的文件复制到目标存储桶。选择指定前缀后,设置需要复制的文件前缀,前缀约束限制如下:
      • 支持对指定前缀生效,如不填写则默认对桶内所有对象生效。
      • 最多支持添加 10 个前缀。
      • 长度为在 1~1024 个字符。

    说明

    设置指定前缀时的填写说明如下:

    • 支持中文、英文、数字及常见字符。
    • 不能以正斜线(/)或者反斜线(\)开头,不支持使用连续的正斜线(/)。
    • 不支持使用 .. 作为目录名称。

    标签

    通过标签过滤需要同步的对象,即只有包含该标签的对象才会同步。单击添加一行,设置标签键和标签值,说明如下:

    • 最多可添加 10 个标签。
    • Key 的长度不能超过 128 个字符。
    • Value 的长度不能超过 256 个字符。
    • Key 和 Value 均区分大小写,合法字符集包括大小写字母、数字、空格和特殊符号 _ . : / = + -

    注意

    • 标签指定前缀为或的关系,如果同时设置指定前缀标签,将同步符合前缀或标签任意一个条件的对象。
    • 标签与同步历史对象功能只能二选一,不支持同时使用标签和同步历史对象功能。

    同步历史对象

    选择是否需要同步复制规则生效前的源存储桶已有文件至目标存储桶,参数说明如下:

    • 同步:将历史文件同步至目标存储桶。
    • 不同步:不同步历史文件,仅同步复制规则生效后上传的文件。

    中国内地和中国内地以外地区之间的数据传输配置

    说明

    仅中国内地和中国内地以外地区之间进行跨区域复制时,才能配置合规承诺传输方案参数。

    合规承诺

    在中国内地和中国内地以外地区之间传输数据时存在合规和法律风险,您需要阅读并同意数据跨境合规承诺,以确保数据传输的合规性。

    传输方案

    选择数据传输的方案,说明如下:

    • 默认(公网):使用默认传输链路传输数据,该链路仅允许在中国内地和中国内地之间进行跨区域复制数据时使用。
    • 传输加速:使用传输加速链路传输数据,该链路仅允许在中国内地和中国内地以外地区之间进行跨区域复制数据时使用。

    说明

    • 使用传输加速链路传输数据前,您必须开启传输加速功能,且开启后不能关闭,详细介绍,请参见开启传输加速
    • 传输加速是单独的计费项,使用传输加速功能时,TOS 会同时收取源端桶的跨区域复制流量费用和传输加速流出流量费用。详细介绍,请参见传输加速费用
  5. 设置完成后,单击确定
    跨账号跨区域复制采用异步复制机制,根据您的文件大小,同步耗时从几分钟至几小时不等。您可以在跨区域复制页面,查看历史对象的复制进度及最近同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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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跨账号跨区域复制规则

跨区域复制页面,关闭目标规则对应状态下的开关,即可关闭跨账号跨区域复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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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操作

  • 编辑跨账号跨区域复制规则:在跨区域复制页面,单击目标规则操作列的编辑,即可修改跨账号跨区域复制规则。
  • 删除跨账号跨区域复制规则:在跨区域复制页面,单击目标规则操作列的删除,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单击确定,即可删除跨账号跨区域复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