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数集合在(ℕ, +)中一阶可定义性的证明方法咨询
嘿,这个问题确实有点绕,毕竟咱们常用的“自同构不变性”路子在这里直接失效——没错,(ℕ, +)只有恒等自同构,任何集合都是自同构不变的,所以靠这个方法根本没法证明不可定义。不过别慌,咱们可以换个角度,从Presburger算术(也就是(ℕ, +)的一阶理论)的可定义集合性质入手。
首先得明确一个关键结论:Presburger算术里能一阶定义的集合,全都是半线性集合——简单说,就是有限个算术 progression(形如{ a + k·b | k ∈ ℕ, a,b ∈ ℕ })的并集。比如偶数集合是{0 + 2k | k∈ℕ},就是个典型的半线性集合;再比如“x是3或5的倍数”,就是两个算术 progression 的并。
那素数集合呢?它显然不是半线性集合。为什么?咱们反推一下:如果素数集合是半线性的,那它就得是有限个算术 progression 的并。但根据数论里的结论,没有任何无穷的算术 progression 全是素数(除了单个素数的平凡情况,但素数是无穷多的),而且素数集合也没法拆成有限个这样的progression——毕竟任意一个算术 progression a + kb,当k足够大时,总能找到其中的合数(比如当k=a时,a + a·b = a(b+1),就是合数,只要a>1)。
所以反过来想,既然素数集合不符合Presburger算术可定义集合的特征,那它自然没法在(ℕ, +)中一阶定义。
另外还有个思路可以辅助理解:假设存在一个一阶公式φ(x)能定义素数,那我们可以用紧致性定理构造一个非标准自然数模型M。在M里,会存在一个非标准的“素数”c——但在非标准模型中,这类非标准数的性质和标准素数完全矛盾,再结合前面半线性集合的结论,就足以坐实它的不可定义性。
备注:内容来源于stack exchange,提问作者z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