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无法使用this作为对象简写属性名?相关报错解析
为什么
{this}作为对象简写属性会报错? 嘿,这个问题其实是ES6对象简写属性的语法规则搞的鬼,我来给你掰扯清楚~
首先得明确对象简写属性的本质:当你写{x}这种语法时,它是{x: x}的语法糖——这里的第一个x是对象的属性名,第二个x是变量名,它要求属性名必须是一个合法的JavaScript标识符。
那为什么{this}不行?因为this是JavaScript的关键字,而标识符的规则明确禁止用关键字来命名(比如let、const、function这些都不行)。浏览器的报错其实都是在表达同一个意思,只是措辞不同:
- Chrome的
Uncaught SyntaxError: Unexpected token }:解析器看到{this}时,预期this后面要么跟:(完整键值对),要么是其他合法的对象语法,但this是关键字,不能作为简写属性名,所以解析器直接卡壳报错。 - Firefox的
this is an invalid identifier:直接点明核心问题——this不是合法的标识符,没法用来做简写属性名。 - Edge的
The use of a keyword for an identifier is invalid:更直白地说,把关键字当标识符用是无效的操作。
再看你能正常运行的代码,就很容易理解了:
{x}:x是你定义的合法变量(标识符),符合简写属性的要求,等价于{x: x},所以没问题。{this: this}:这是完整的键值对定义,不是简写语法。这里的第一个this是属性名(本质是字符串"this"),JavaScript允许属性名是任意字符串(哪怕对应关键字),后面的this是取值的表达式,所以完全合法。
简单总结:对象简写属性要求属性名必须是合法标识符,而this是关键字不满足这个条件;但显式写this: this是完整键值对,属性名可以是任意字符串,所以能正常运行。
内容的提问来源于stack exchange,提问作者apple 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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