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集合A≠B时,能否定义A×B的子集R为A、B上的等价关系?
关于跨集合定义等价关系的疑问解答
咱们先把核心结论摆出来:严格意义上的等价关系只能定义在单个集合上,这是由它的定义性质直接决定的,你的猜想方向完全正确,自反性确实是跨集合定义的关键障碍。
先回顾等价关系的标准定义:一个二元关系R要被称为等价关系,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且所有条件都是针对同一个集合X而言的:
- 自反性:对于所有的x ∈ X,都有(x, x) ∈ R
- 对称性:如果(x, y) ∈ R,那么(y, x) ∈ R
- 传递性:如果(x, y) ∈ R 且 (y, z) ∈ R,那么(x, z) ∈ R
回到你的问题:当集合A和B不相等时,想定义A×B的子集作为“等价关系”并作用于A和B,这里的矛盾点就出在自反性上:
- 假设存在元素a ∈ A但a ∉ B,那么(a, a)这个有序对根本不属于A×B(因为第二个元素a不在B里),自然不可能属于R;同理,如果有b ∈ B但b ∉ A,(b, b)也不在A×B中。
- 这直接违反了自反性要求——等价关系要求集合里的每一个元素都能和自身构成有序对属于关系,但跨集合的笛卡尔积里根本容纳不了这类“同集合元素对”。
当然,如果你只是想建立A和B元素之间的某种对应关系,类似等价的“匹配”,那可以考虑双射、或者其他类型的二元关系,但这些都不满足等价关系的严格定义,不能被称为等价关系。
内容的提问来源于stack exchange,提问作者Isaac New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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