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lambda的operator()返回类型友元声明时哪款编译器符合标准?
结论
Clang与MSVC的实现符合C++标准要求,GCC的当前行为属于实现缺陷。
标准依据
- C++标准明确规定:没有显式指定尾随返回类型的lambda,其闭包类型的
operator()的返回类型采用auto占位符实现推导,推导后的具体类型不会直接作为operator()签名的组成部分。 - 针对返回类型使用
auto占位符的函数,如果需要将其声明为类的友元,友元声明必须和原函数的声明形式完全匹配,必须使用auto作为返回类型占位符,不能直接替换为推导后的具体类型。
两种写法的合规性说明
- 使用
auto作为返回类型的友元声明:完全匹配lambda闭包operator()的原生签名,是标准认可的正确写法,因此Clang、MSVC可以正常编译。 - 使用
void作为返回类型的友元声明:和operator()的原生签名不匹配,标准层面不支持这种写法,因此Clang、MSVC拒绝编译是符合规范的,GCC支持该写法属于非标准的实现行为。
内容的提问来源于stack exchange,提问作者Fed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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