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带模板的Manager接口实现ClientManager的可行性咨询
模板写法可行性
你定义的Manager模板抽象基类写法是完全合法的,属于C++中用模板定义通用业务接口的常规实现思路,可以满足不同类型实体的管理类复用同一套接口规范的需求。
现有继承实现存在的问题
你当前的ClientManager实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 基类缺少虚析构函数:
Manager作为要被继承的基类,没有定义虚析构函数,当你通过Manager<Client>*指针指向ClientManager对象并销毁时,会触发未定义行为,大概率出现内存泄漏。建议在Manager的public区域补充virtual ~Manager() = default;即可。 - 未完全实现基类的纯虚函数:
Manager中一共定义了9个纯虚接口,ClientManager中只声明了5个接口的实现,剩余的add、remove、removeByID、listByDate4个纯虚函数没有在派生类中实现,这会导致ClientManager仍然是抽象类,无法直接实例化对象,编译阶段就会报错。 - 模板类实现的注意事项:如果你后续要给
Manager补充非纯虚的通用实现,不要把实现代码单独放在.cpp文件中,模板类的实现通常要和声明放在同一个头文件内,或者对用到的模板参数做显式实例化,否则会出现链接错误。你当前Manager是全纯虚的接口类,暂时不会触发这个问题,后续扩展需要注意。 - 参数传递可优化:
Manager接口中add(const T)、indexOf(const T)这类参数如果是自定义类类型,直接值传递会产生不必要的拷贝开销,建议修改为const T&传递,提升运行效率。
内容的提问来源于stack exchange,提问作者Lê Rô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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