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ML构造型名称是否区分大小写?求UML 2.5规范相关依据
UML 2.5规范中构造型与关键字的大小写规定参考依据
- UML 2.5规范的**第7.3.4节(构造型,Stereotype)**明确:构造型属于「命名元素(NamedElement)」范畴,其名称需遵循UML对标识符的定义规则。
- 在第7.2.3节(标识符,Identifier)中,规范规定:UML标识符是区分大小写的。不过同时提到,工具可自行实现忽略大小写的匹配逻辑,这属于工具层面的可选扩展,并非元模型的强制要求。
- 针对预定义构造型的关键字(如
<<actor>>、<<useCase>>),**第6.5.3节(关键字表示法)**指出,关键字的大小写多遵循惯例(如驼峰式首字母大写),但规范并未强制要求工具必须严格区分——工具选择忽略大小写,属于符合规范的灵活实现。
你提到的Sparx EA忽略大小写的特性,正是工具层面的可选实现,和UML规范本身的大小写区分规则并不冲突。
内容的提问来源于stack exchange,提问作者qwerty_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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