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std::unique_ptr搭配不完整类型的编译失败问题咨询
为什么这段std::unique_ptr代码编译失败?
先看这段编译失败的代码:
// 这三个声明的定义在别处 class A; std::unique_ptr<A> make_a(); void take_a(std::unique_ptr<A>&&); int main(){ take_a(make_a()); // 此处编译失败 return 0; }
根据cppreference的说明:
若使用默认删除器,
T必须在删除器被调用的代码点处是完整类型,该调用发生在std::unique_ptr的析构函数、移动赋值运算符和reset成员函数中。
你可能会疑惑:main里明明没调用这些操作,为什么编译器还要求A的定义?
原因在于两个核心点:
- 异常安全的潜在需求:编译器处理
take_a(make_a())时,必须考虑take_a执行中抛出异常的情况。一旦异常发生,make_a()返回的临时unique_ptr<A>就需要被销毁,销毁会触发默认删除器调用——这时候要求A是完整类型,否则delete不完整类型属于未定义行为,编译器会直接报错规避风险。 - 编译器的模板实例化逻辑:部分编译器实现中,当
std::unique_ptr<A>在当前翻译单元(比如main所在文件)被实例化时,会要求A必须完整。因为默认删除器的逻辑依赖T的完整类型,编译器需要提前确认删除操作的合法性,哪怕实际运行时可能不会走到析构步骤。
内容的提问来源于stack exchange,提问作者frum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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