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计算机科学与Python编程导论》:归并排序合并比较次数疑问
归并排序合并步骤的比较次数疑问解析
问题本质澄清
你实际计算的具体比较次数完全正确:合并两个长度为m和n的有序列表,最坏情况下确实需要m+n-1次比较,比如你举的例子——合并[1,3,5](长度3)和[2,4](长度2),实际需要4次比较,正好对应3+2-1=4。
课程里提到的“合并时仅需O(较长子列表长度)次比较”,是大O复杂度层面的简化表述,和你的理解并不冲突。
复杂度等价性说明
从大O的定义出发:
- 假设两个子列表长度分别为m和n,且
m ≥ n(即m是较长子列表长度),那么m+n-1 ≤ 2m(因为n ≤ m,所以m+n ≤ 2m)。 - 根据大O的规则,常数系数可以忽略,因此
O(m+n-1)等价于O(m),也就是课程里说的O(较长子列表长度)。 - 同样,
O(m+n)也和O(max(m,n))是等价的,因为两个子列表的总长度不会超过较长子列表长度的2倍。
不同场景的比较次数
- 最好情况:当其中一个列表的所有元素都小于另一个列表的所有元素时,比较次数等于较短子列表的长度。比如合并
[1,2,3]和[4,5,6],只需要3次比较。 - 最坏情况:就是你遇到的这种元素交替的有序列表,需要两个列表长度之和减1次比较。
但无论哪种情况,从复杂度量级的角度,用O(较长子列表长度)或者O(m+n)描述都是成立的,课程里的表述只是为了简化分析过程。
内容的提问来源于stack exchange,提问作者A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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