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内使用C++作用域解析符访问非静态成员的含义疑问
非静态成员函数中
A::I的作用域解析 你的代码里,function是非静态成员函数,I也是非静态成员变量,这里的A::I并非静态成员访问,而是等价于调用该函数的对象实例的this->I。
根据C++规范,在非静态成员函数内部,使用类名::非静态成员的写法时,编译器会自动将其解析为当前对象的成员。因为非静态成员函数本身依赖于对象实例存在,函数执行时必然绑定了一个具体的A对象,所以A::I实际上就是这个绑定对象的I成员,和直接写I或者this->I的效果完全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写法虽然语法合法,但可读性很差——很容易让其他开发者误以为I是静态成员。实际开发中更推荐直接写I(成员函数内默认访问当前对象成员)或者显式写this->I,语义更清晰。
内容的提问来源于stack exchange,提问作者Robert Pangraz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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