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在PR界面或流水线审批界面添加检查清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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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使用井号(
#)设置,层级数量对应井号个数(如二级标题用##) - 列表项:以短横线(
-)作为起始标记 - 文本强调:用星号(
*)包裹目标文本,单星号实现斜体,双星号实现粗体 - 代码/命令:用反引号(`)包裹内容,多行代码可使用三个连续反引号包裹
- 引用文本:以大于号(
>)开头 - 链接:采用
[显示文本](目标URL)的格式 - 图片:采用
[图片替代文本](图片URL)的格式
内容的提问来源于stack exchange,提问作者Pshymon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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