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QPage的mainEntity字段:Google示例与Schema.org定义差异咨询
FAQPage JSON-LD 标记差异问题解答
1. Google有没有违反Schema.org规范?
完全没有。Schema.org的属性设计本来就支持单值或者数组形式,哪怕文档里标注的是单一类型(比如这里的Thing)。它的词汇体系是开放灵活的,就是为了适配实际场景——一个FAQ页面本来就有多个问答条目,用数组装多个Question(Thing的子类)太合理了,Google这么写完全符合规范。
2. Thing类型能不能用数组形式?
当然可以。Schema.org里几乎所有属性都默认支持单值或多值数组,不管文档里写的是单个类型还是集合类型。拿mainEntity来说,虽然文档标注的是Thing,但实际用的时候传Thing的数组完全没问题,只要每个元素都符合Thing(或它的子类)的结构就行。
3. 这个规则是不是所有Thing的场景都能用?
绝大多数场景都适用,但也有极少数例外:
- 个别属性有明确的基数限制,比如标注了“必须且只能有一个值”,这种就不能用数组。不过这类属性在Schema.org里特别少,大部分都是“一个或多个”“零个或多个”。
- 要是某些垂直领域的结构化数据,平台(比如Google)明确要求必须传单值,那得按平台要求来,但这种情况平台都会在自己的文档里写清楚。
说白了,只要没明确不让用数组,传多个Thing类型的实体都是合规的,Google的示例就是踩中了Schema.org的灵活设计点而已。
内容的提问来源于stack exchange,提问作者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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