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热核与狄拉克算子》定理4.1中同构Φ的定义验证问询
大家好!最近研读《热核与狄拉克算子》时遇到了一个小困惑:定理4.1涉及到这样一个同构:
$$C(V)\otimes\mathrm{End}_{C(V)}(E)\to\mathrm{End}(E).$$
我把这个同构记作$\Phi$,但遗憾的是书中并没有给出$\Phi$的明确定义。我自己梳理出了两个我认为等价的定义方式,想和大家探讨一下是否正确:
第一种定义(直观猜想):
最直接的想法是定义$\Phi(a\otimes b)=c_E(a)\circ b$。虽然一开始不太确定这个映射是否可逆,但其实它的可逆性可以通过和第二种定义等价来证明。第二种定义(基于旋量模同构):
先回顾书中命题3.27里的Clifford模同构$T\in L(S\otimes W,E)$:其中$S$是旋量模,也就是满足Clifford乘法$C(V)\to\mathrm{End}(S)$是超代数同构的Clifford模。另外书中提到$\mathrm{End}(W)$和$\mathrm{End}{C(V)}(E)$是同构的,我认为这个同构就是将$b\in\mathrm{End}(W)$映射为$T\circ(1\otimes b)\circ T^{-1}$。
假设对于$b\in\mathrm{End}{C(V)}(E)$,我们用$b/S$表示它在$\mathrm{End}(W)$中对应的元素,那么可以定义一个显然可逆的$\Phi$:
$$\Phi(a\otimes b)=T\circ (c_S(a)\otimes b/S)\circ T^{-1}$$
最后我来推导一下为什么这两个定义是等价的:
$$T\circ(c_S(a)\otimes b/S)\circ T^{-1}=\underbrace{T\circ(\underbrace{c_S(a)\otimes 1}{=c{S\otimes W}(a)})\circ T^{-1}}{=c_E(a)}\circ\underbrace{T\circ(1\otimes b/S)\circ T^{-1}}{=b}=c_E(a)\circ b$$
备注:内容来源于stack exchange,提问作者Filippo

